你了解养老院运营中的法律风险吗2165
发表时间:2018-11-14 16:53 1、法规不健全,养老机构抗风险能力弱:在社会一般人认知上,往往认为服务对象——老人是弱势,机构是强势,从法理上讲这样没有问题。 但是相对来说,事实上,遇到纠纷,特别是遇到相对强势的老人亲属,机构同样变成弱势。相对于学校、医院,养老行业至今没有一部老人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或规定。 近几年全国各地机构养老发展迅猛,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在规范养老机构和入住老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上却经常面临无法可依。 如武汉市养老机构与入住老人签订的《代养人员入住协议书》是武汉市民政局组织制定的格式合同,但是在实践中得不到法律保障,一旦发生官司,法院大多数都是保护老人。 如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后发生传染性疾病和精神性疾病,老人身心状况发生变化,应该进行升级护理或者调房服务。 老人不适宜集体生活与他人经常发生谩骂打架事件,或者老人在养老机构内出现自残、自杀的行为等情况,家属经常会采取“拉横幅、堵大门”等方式索取高额赔偿。 《侵权责任法》一般以过失为前提,特别是在养老院里面发生死亡事件,法院肯定是倾向于弱者的,判的时候说服务有瑕疵,基本上要求机构进行补偿。 微型民营养老机构往往经受不住一次大额赔偿而关门停办,这种现象的频发也导致了民营资本为规避风险远离该行业的恶性循环。 2、民营养老机构面临政策和运营风险:民营机构用地用房受规划、拆迁影响的风险,一旦遇到拆迁,以前的投资和建设都面临巨大的风险,导致社会资本对进入养老行业持谨慎态度。 另外,养老行业高投入、低回报的行业属性也让许多经营者忧心忡忡,特别是许多民营机构,购买或租地大多数处于城乡接合部或郊区,交通条件不便,床位入住率在一定时期甚至长时间都难达到预期,处于勉强经营状态,运营风险相当大。 3、入住老人的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得不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因子女经济等原因不愿赡养老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出现缴费难困难。 有老人子女恶意逃费、欠费,给老人造成生活和精神的双重伤害。面对有的老人亲属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缴费约定,养老机构却没有任何有效应对措施,如果简单的将老人送回家,就陷入社会的道德指责。 4、管理服务风险:包括老人走失、坠床、跌倒,老人之间争执引起的伤害、猝死,如烫伤、烧伤、噎食、窒息、自杀、自伤、突发疾病等等。工作人员,急症抢救、护理不当、外出活动和管理制度的缺陷。 |